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事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宁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工作制度》,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事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上查阅本《指南》,也可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办公楼2楼)领取。
一、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编制了《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事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上查阅该《目录》,也可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办公楼2楼)查阅。
二、 获取形式
(一) 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和医院查询系统形式公开。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nn3yy.com。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开的查阅点(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医技楼4楼办公室)查阅。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有关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办公楼2楼
邮政编码:530003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夏季)
8:00-12:00 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771-3170744,传真:0771-3170744
电子信箱:yb3170744@126.com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办公楼2楼
邮政编码:530003
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夏季)
8:00-12:00 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771-3170744,传真:0771-3170744
电子信箱:yb3170744@126.com
四、 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然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771-3138139
办公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7号办公楼2楼党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3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夏季)8:00-12:00 14:30-17:30(冬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单位、监察单位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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